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所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p>
GDP</p>
GDP</p>
务价值超过同期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所创造并分配给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的初次分配收入之和;从产品形态看,它是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减去进口货物和服务。</p>
在实际核算中,国内生产总值的三种表现形态表现为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反映国内生产总值及其构成。用生产法、收入法、支出法计算的结果分别称为生产法GDP、收入法GDP或分配法GDP、支出法GDP。按三种方法计算的GDP反映的是同一经济总体在同一时期的生产活动成果,因此,从理论上讲,三种计算方法所得到的结果应该是一致的。但在实践中,由于受资料来源、口径范围、计算方法等因素的影响,这三种方法的计算结果往往存在差异即存在统计误差。[7]</p>
在实际中,由于生产法和收入法都是对各产业部门的增加值进行核算,为了就每一产业部门取得一致的增加值数据,根据资料来源情况,有的产业部门,如农业、工业部门,增加值主要以生产法计算的结果为准,有的产业部门如一些服务部门,增加值主要以收入法的计算结果为准,因此我国生产法GDP等于收入法GDP,但支出法GDP大多数情况下与这两者不同,有时会大一些,有时会小一些。鉴于生产法和收入法的计算基础更好一些,因此,国家规定一般以生产法GDP和收入法GDP数据为准,并将支出法GDP与生产法GDP的统计误差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一般是2%。各种公开发表的GDP总量和增长速度数据均是生产法和收入法的计算结果。[7]在经济学中,常用GDP和GNI(国民总收入,grossnationalIne)共同来衡量该国或地区的经济发展综合水平。这也是各个国家和地区常采用的衡量手段。GDP是宏观经济中最受关注的经济统计数字,因为它被认为是衡量国民经济发展情况最重要的一个指标。GDP反映的是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增加值的总额。</p>
主要特征编辑</p>
局限性</p>
(1)由于GDP用市场价格来评价物品与劳务,它就没有把几乎所有在市场之外进行的活动的价值包括进来。特别是,GDP漏掉了在家庭中生产的物品与劳务的价值。</p>
(2)GDP没有包括环境质量。设想政府废除了所有环境管制,那么企业就可以不考虑他们所引起的污染而生产物品与劳务。在这种情况下,GDP会增加,但福利很可能会下降。空气和水质量的恶化要大于更多生产所带来的福利利益。</p>
(3)GDP也没有涉及收入与分配。人均GDP告诉我们平均每个人的情况,但平均量的背后是个人收入的巨大差异。</p>
由此可见,就大多数情况,但不是对所有情况而言,GDP是衡量经济福利的一个好指标。</p>
(4)GDP概念是源自于交换产生财富的原理。这个原理的基本条件是:一是交换必须自愿,二是交换必须不妨碍第三人,三是交换必须在两个清晰的产权主体之间真正发生。假定不符合这三个条件,那么所得出的GDP数值的准确性恐怕就得大打折扣,或者说GDP的数据就会有瑕疵。如强制交易的GDP、妨碍他人的GDP、出口创造的GDP、投资产生的GDP、消费带来的GDP等等都会影响GDP的总有效积累。</p>
可比性</p>
《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采纳了联合国1993年《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的基本核算原则、内容和方法,因而GDP数据具有国际